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1、2007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简单压力容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该日期之后生产的,不需要检定;但超过推荐使用寿命后,压力表仍需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
因此,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符合一般标准,即不超过半年。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1条规定: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因此,其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9条规定: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非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第十七条第2项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小型锅炉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
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
据此可知,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由于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那么非强检计量器具就包括B、C类计量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
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
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
1.对于连续性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
2.对准确度要求较高,但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以保证计量器具可靠性为原则。对使用频次高和需确保使用精度的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
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检定规程要求,可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作部分项目的检定,但检定证书应注明准许使用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的明显位置处标帖限用标志。
4.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结合第八、九条可知,B类压力表多用于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或者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非停产不能拆卸,它们的检定周期一般随着装置的检修期。
1. 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
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
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
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可实行一次性检定。
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而耐用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可以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至4个周期内。
5.对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其余计量器具,可根据计量器具类别和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性管理。
结合第八条可知,B类压力表多用于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或者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非停产不能拆卸,它们的检定周期一般随着装置的检修期。、
结合第十二、十三条可知,C类用于监测的压力表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