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九条国家对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和专用设备的进出口,实行许可制度。第三十条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和专用设备的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由被指定单位经营。被指定单位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进出口申请。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过去已去,未来已来。宏观经济发展大环境只能接受,微观领域却可以抓住小趋势,大有所为。大国重器,关乎国运,决定着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仪器仪表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之基石,政策法规“红包雨”的播撒,让行业发展更具后发力和生命力。2019,新的一年,仪器仪表行业也正昂首阔步,迈向崭新征程!